学生会、各团支部:
根据《中共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自即日起开展2018年上半年确定发展对象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标准
(一)基本条件
1. 组织纪律性强,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观念,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,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2. 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考试合格,截至2018年4月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满一年。
3. 学习努力,前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%,前连续两学期没有不及格课程。
4. 热心志愿服务,2017-2018学年参与志愿服务不少于5次。
5. 在生活中广泛联系群众,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能正确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,在本班的民意测评优秀良好率不低于70%。
(二)优先推荐条件
大学生党员应该是大学生中的先进代表,为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在符合基本条件、其他方面条件基本相当的情况下,有以下几种情况优先推荐:
1.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,工作上积极、认真、负责、表现突出,得到老师和同学普遍好评;
2. 以实际行动践行“顽强拼搏、自强不息”的机电精神,形成正面影响,获得“机电之星”荣誉称号的;
3. 多次获得校级和院级荣誉,对学院有突出贡献者。
(三)限制推荐条件
存在以下几种情况者,不得推荐:
1. 因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,仍在处分期内的;
2. 不积极参加院系活动,前连续两学期活动积分累计为0或为负分者;
3. 已参加过第17期发展对象培训但考试未通过者;
4. 经院党委审查,在思想、学习、生活、工作方面有不适宜推荐入党的状况者。
二、工作程序
1. 成立推荐小组。班级推荐小组由班委和宿舍长组成,班长担任组长,负责推荐本班同学(学生会推荐小组由学生会主席团组成,学生会主席担任组长,负责推荐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)。
2. 个人申报。根据党员发展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原则上主要在大二、大三年级确定发展对象,其他年级表现特别优秀、符合优先推荐资格的同学也可以申报。有发展入党意愿且符合条件要求的同学报名给班级推荐小组。
3. 推荐委员会审查。推荐小组对照推荐条件进行认真核实,填写推荐意见(是学生会推荐的,由学生会主席填写推荐意见)。推荐人数不作限制,但必须标明推荐顺序。
4. 民意测评。各班级召开全体班会,讨论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,并对推荐人员开展民意测评(学生会推荐人员也在班级进行测评,但推荐顺序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)。各班级将讨论结果记入《推荐发展对象汇总表》(见附件,下称“汇总表”)。注意:汇总表要有推荐小组全体成员手写签名,并标明推荐顺序,如果没有要退回重新讨论。如果在汇总表提交截止期限前未提交合格的推荐名单,则取消该班推荐资格。
5. 各团支部将汇总表纸质版4月22日晚上8点前交至组织部部长刘双部宿舍(1#523);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机电学院邮箱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各支部要广泛宣传,并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了解推荐流程、条件和推荐结果。
2.申报个人务必认真核对以上基本条件、优先推荐条件和限制条件,如果本人明知不符合条件但仍然申报,则推迟半年发展,并记入党员发展档案。
3.各班推荐名单上报之前务必经过认真审查,如果班级内有不符合条件但是仍然被推荐者,则取消该班所有人推荐资格。
4.院党委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团委任课老师、辅导员老师所提供的日常管理记录择优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。由于不同专业、班级之间平时学风、上课纪律、参加活动情况等方面有一定差距,所以最终确定的发展对象不按照班级人数平均分配名额,请各班负责人提前向申请人说明情况。
机电学院党委
机电学院团委
2018年4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