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学生申请、学院审核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确认,2 名同学因参军入伍,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,现将其国家助学金收回,并转助其他 2 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现将调增调减名单予以拟定公示。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(3 月 18日-20 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机电学院团委反应,不接受匿名反应。联系电话:0373-3693182。
(初审/孙迎春 复审/何涛 终审/张雅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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