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学生申请、学院审核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实确认,1名同学因休学不能继续享受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,现将其国家助学金收回,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现将调增调减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3月25-27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机电学院团委反映,不接受匿名反映。联系电话:0373-3693182。
国家助学金调减学生名单
| 序号 |
姓名 |
班级 |
助学金等级 |
调减原因 |
| 1 |
闫佳昊 |
机器人251 |
一等 |
休学 |
国家助学金调增学生名单
| 序号 |
姓名 |
班级 |
助学金等级 |
调增原因 |
| 1 |
韩家豪 |
机器人251 |
一等 |
班级名额转助 |
机电学院
2026年3月25日
(撰稿/孙迎春 初审/孙刚远 复审/何涛 终审/张雅凌)